中新網深圳11月7日電 (記者 鄭小紅)深圳兩級法院7日召開家事案件審判方式改革工作會,在全市範圍內正式全面推行家事審判方式改革的創新做法。
  深圳市中院院長霍敏指出,深圳地處改革開放前沿,經濟相對發達,年輕人多,外來務工的非戶籍人口、流動人口多,家庭結構、家庭生活、家庭財產等方面與傳統家庭模式相比,都出現了很多新變化。
  據悉,深圳法院近幾年受理的一審家事案件年均維持在五千至六千件之間,今年1至10月達5647件,總體上超過傳統民事案件的30%。沿襲傳統的糾紛解決模式,難以應對日益複雜的家事糾紛,因此家事審判方式改革成為深圳市中院一項“重點項目”。
  深圳中院副院長黃常青說,深圳中院在寶安法院、福田法院進行試點的基礎上,制定了《深圳法院家事審判工作規程》等一系列制度規範,基本形成了較為全面、系統、協調、創新的家事案件審判方式改革規劃。
  據黃常青介紹,此改革方案概括為“兩大方向、六項制度”。其中,兩大方向為:探索建立一套集治療、矯正、服務功能為一體的家事案件審判工作機制;推動建立一套行政與司法相互銜接支持的家庭危機援助體系。
  六項具體制度,包括建立專業化審理制度,將家事案件從大民商事審判格局中剝離出來;完善人身安全保護機制;建立家事案件財產申報制度;改革家事案件法律文書;搭建家庭糾紛綜合解決平臺,促成家事調解員、家事調查員和家事社工幫扶隊伍的建立與完善;加強兒童權益保護制度。
  據悉,深圳寶安法院自2012年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以來,該院受理家事案件3067件,結案2761件,結案率達到90.02%,其中撤訴518件,調解1510件,調撤率達到66.12%,家事審判工作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,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認同度。(完)  (原標題:深圳兩級法院推“新招”審“家事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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