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報訊 姓名:城野宏
  職務:1938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。
  重要罪行:
  1943年11月-1945年8月,“4次派遣1500餘名機動兵力配合日軍攻擊中國人民和八路軍。派遣兩個大隊掩護開采煤鐵礦產,並以保安隊在全省掩護徵集食糧15萬噸,鐵約20萬噸獻於日軍。”
  1946年-1949年,“我參加5次閻錫山所進行的反人民作戰,抵抗解放軍,給解放軍二千幾百名的損害,給與居民以巨大的損害與破壞”。
  1948年10月,“我和今村方策共謀策劃,使第10總隊加入太原東山戰鬥,給與解放軍約一千餘名的損害,組織(阻止)了太原的解放。”
  (原標題:圖文:日本侵華戰犯罪行自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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